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19届毕业生:
研究生论文答辩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是对论文质量和水平的总检验,各单位应高度重视,严格把好质量关,有效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衔接实施办法》和《安徽中医药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19年研究生、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本年度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在送专家评审前将继续由研究生院组织进行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检测通过者进行论文送审。论文评阅全部采取双盲的方式,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者方可进行论文答辩。送审学位论文、论文评阅书及其他相关材料(附件3)应于2019年3月27日前由各培养单位收齐审核后交研究生院,以便及时送专家评阅。
论文评阅结果分为同意答辩、修改后答辩、修改后再送审、不同意答辩四种情况。论文评阅过程中如有专家建议修改后再送审的,论文则修改后重新送审(重新送审的论文评阅结果分为同意答辩和不同意答辩两种情况);如有2名及以上专家均不同意答辩(包括增聘人评语),则此次学位申请无效。
二、研究生导师填写拟聘请的答辩委员会成员情况表(附件1),5月10日前由各二级培养单位汇总后交研究生院审核,博士研究生聘请不少于5名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教授及相当职称专家和其它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其中包括至少2名校外专家;硕士研究生聘请不少于3名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于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和其它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专家组成,其中包括至少1名校外专家;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5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3名是研究生导师,1名校外专家。
三、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毕业生的临床能力考核,由第一临床学院严格按院教〔2004〕38号、〔2005〕81号文件精神完成。药学、中药学专业学位毕业生由药学院组织开展实践技能考核。
四、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需在3月22日前完成学位论文预答辩,并提交《安徽中医药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方可参加论文盲审。
五、2019届全日制毕业生、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学位论文答辩,由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负责组织安排,并要求在6月6日前完成论文答辩。答辩结束后,各二级培养单位审核汇总好相关材料,6月12日前完成各学位委员会分委会会议,并将上会结果报送研究生院。
六、论文答辩及评阅所需相关费用,由研究生院按有关规定划拨至相关部门执行。
附件:
附件1:拟聘请的答辩委员会成员情况表.doc
附件2-Ⅰ:2019年毕业研究生(科学学位)学位论文答辩情况一览表.doc
附件2-Ⅱ:2019年毕业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学位论文答辩情况一览表.doc
附件2-Ⅲ:2019年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在职人员学位论文答辩情况一览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