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级研究生导师专业课教学及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20-06-09 浏览次数:

各培养单位、导师、2019级全日制研究生:

根据培养方案要求,研究生第一学年内必须完成1门专业学位课(博士生60学时,3学分;硕士生100学时,5学分)。为保证研究生培养工作正常进行,请所有2019级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上交导师专业课教学及考核材料(教学进程表和成绩单纸质版签字盖章,同一导师所带同专业学生填入同一张表格,但科硕和专硕要分开,并附原始考核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名称

以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专业课课程名称为准。

        二、教学及考核办法

导师专业课教学采取导师带教形式,考核可以采取考试或者论文(综述)等形式,由指导老师评定成绩。请各位导师确定考核方式,安排学生进行考核,收缴考核材料并给出百分制成绩。

三、报送时间及办法

2020624日前(逾期不交者该门专业课按零分处理,其导师工作量也无法统计审核),将导师签字盖章的教学进度表和成绩单(如不方便纸质版汇总,可以提交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件,教学进度表以专业+导师姓名命名,成绩单以研究生学号+姓名命名)以班级为单位上交研究生院。模板请附件下载。

四、特别说明

1.导师为专业课课程教学及考核的第一责任人,学期授课结束应及时评定成绩,成绩评定必须坚持科学性和公平性标准,杜绝人情分,防止分数贬值。

2.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同行评议抽检,如评议分数与上报成绩分数差距达5分以上,该生按专业课成绩不合格处理,不符合毕业条件,不能参加论文答辩和申请研究生毕业。

3.同一导师所带学生考核分数原则上应有所区别(出现答卷或者分数完全相同必须重新考核)。

如有疑问或建议,请以学院或班级为单位,将问题集中反映至研究生院培养科。

联系人:张一萌,联系电话:0551-68129406


附件:

导师专业课-研究生课程教学进度表.xls

导师专业课成绩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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