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办法(2022年)

发布者: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23-02-27 浏览次数:

学位论文开题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是保证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必要途径。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119号)等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等培养过程管理,切实有效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学位论文开题是研究生开展课题研究的重要起步,全体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留学生、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均应按照培养计划进行学位论文开题。

第二条 学位论文开题应公开进行,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部署,各二级培养单位组织实施,学位点所属学院审核汇总上报。各二级培养单位负责领导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开题工作,解决存在的工作问题,把控开题结果质量。

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学位论文开题应在入学后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学位论文开题完成情况作为导师考核、优秀研究生评选等重要依据。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开题至学位论文答辩时间间隔至少1年以上,间隔时间不足1年者不予进行学位申请。


第二章 学位论文选题要求

第四条 学位论文选题应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对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和各专业学位教指委的相关规定。根据研究生学科专业培养方向和目标,结合导师所承担研究课题及本人专业特长,在导师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论文选题应对学术发展或国民经济建设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第三章 学位论文开题程序

第五条 各二级培养单位根据学科类别不同成立开题评议论证小组,硕士开题评议论证组长一般由副教授、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博士开题评议论证组长一般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开题中导师不作为所指导研究生的开题评议论证专家。评议论证小组设组长1名、秘书1名。

第六条 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撰写论文开题报告及课题计划书,开题报告及课题计划书应先经导师审阅同意,开题现场进行15-20分钟的PPT汇报,开题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1.选题依据(课题研究的目的,选题的理论与实际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附主要参考文献);

2.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3.拟采取的研究方案、技术路线及可行性分析;

4.本课题的特色或创新点;

5.课题进度安排,预期达到的目标等。

第七条 开题评议论证小组根据研究生开题报告及现场PPT汇报,从选题的科学价值、文献综述的质量、研究的基础条件、选题的预期目标、研究方案方法、可行性、完成选题的主要困难及对策、汇报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打分,小组秘书汇总后填写《安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评分汇总表》,交培养单位审核。经开题评议论证小组评议,认为不能通过者,可在半年内申请重新开题,再次评议仍未通过者,需要导师指导下重新撰写开题报告,重新申请开题并延期毕业一年。

第八条 开题报告通过后,可在研究过程中对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案做适当调整,但一般不允许随意变更课题研究方向。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改者,需由研究生填写《安徽中医药大学学位论文课题计划变更申请书》,经导师审核签字,相关专业专家评议通过,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博士中期考核通过后不允许变更研究课题

第四章 其他规定

第九条 学位论文开题是保障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环节,各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研究生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坚持客观评价,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切实保障学位论文开题质量。

第十条 无特殊原因未按时进行学位论文开题者,按未按时完成培养计划处理,延期毕业一年。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22级入学研究生开始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