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细则》的通知(教研厅[2010]1号)和《关于做好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12号)等文件要求,我校根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拟自主设置制药工程学、医药大数据与人工智能2个目录外二级学科。现将拟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相关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即日起至8月7日,如有异议,请与学校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551-68129407,联系人:刘芳。
研究生院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