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研究生及同等学力人员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5-01-10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博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

学位论文答辩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是对学位论文质量和水平的总检验,各单位应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有效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25年上半年学位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盲审送审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负责,研究生院负责抽检送审,抽检范围依据《安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及结果处理办法》(安中研〔2021〕47号)文件执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学位论文送审工作,提高责任意识,按照时间节点顺利完成本项工作(时间进程见附件1)。

二、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学位论文需由指导教师审阅同意、所在培养单位审核确认后提交。研究生院组织进行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检测通过送校外同行专家评阅。

三、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分为同意答辩、修改后答辩、修改后再送审、不同意答辩四种情况。论文评阅过程中如有专家建议修改后再送审的,论文则修改后重新送审(重新送审的论文评阅结果分为同意答辩和不同意答辩两种情况);如有2名及以上专家均不同意答辩(包括增聘人评语),则此次学位申请无效。

四、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需完成并通过中期考核及学位论文预答辩,提交《安徽中医药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方可参加论文盲审。

五、申请学位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时间至少1年以上,间隔时间不足1年者不予进行学位申请。

六、学位论文答辩由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负责组织安排,答辩要求按照《安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办法》(安中研〔2022〕179号)文件执行。

七、申请学位研究生须将在读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上传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210.45.16.27/login.html),未提交审核的学术成果不可用于学位申请,各培养单位要做好审核与统计。


附件:1.2025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时间进程表

2.拟聘请的答辩委员会成员情况表

3.2025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情况一览表

4.2025年申请博硕士学位人员情况汇总表



安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