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安徽中医药大学第四届研究生“中医药传承与创新” 学术论坛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5-09-28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中医药学术交流,激发研究生的创新思维与实践能力,助力中医药事业的传承与发展,经研究决定,我校将举办第四届研究生“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学术论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研究生院

承办单位:各研究生培养二级单位

二、学术指导委员会

校级学术指导委员会:负责全校性学术论坛的总体指导和评审工作,成员由研究生院邀请的校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组成。

院级学术指导委员会:负责各学院内部学术论坛的组织、评审及推荐工作,成员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并报备研究生院。

三、组织形式

本次论坛为全校性学术活动,分校院两级进行。校级论坛由研究生院统筹,院级论坛由各学院承办。

四、参加人员

全体在读博、硕士研究生。

五、论坛地点

校级论坛主会场设在安徽中医药大学少荃湖校区,邀请国内知名专家专题讲座,采取线上线下直播方式。

院级论坛地点由各学院自行安排,评选优秀论文推荐至校级论坛。

六、论文要求

1、形式要求:论文格式要求参照附件《征文须知》。

2、内容要求:结合研究生个人前期学术研究成果、或所学新知识新方法新技能及其应用体会、或科研实践与社会实践心得等,撰写成果论文,经校级学术指导委员会评审获得一、二等奖的论文需设计壁报,获一等奖的论文需制作汇报PPT。(壁报格式:JPEG文档,以PPT方式排版。PPT报告格式:PPT文档,纵横比为3∶4)

七、日程安排

宣传发动与准备阶段:各学院组织研究生撰写论文,并按时提交至所在学院。(2025年9月29日至10月18日)

院级评审与推荐阶段:各学院组织院级学术指导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本院优秀论文,并推荐至研究生院参加校级评审。(2025年10月19日至11月11日)

校级评审与表彰阶段:研究生院组织校级学术指导委员会进行评审,公示后发文表彰。(2025年11月中旬)

论坛举办与展示阶段:举行校级论坛开幕式,邀请专家进行学术报告,颁发奖励证书,进行优秀论文汇报及优秀壁报展示。(2025年11月下旬)

八、有关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组委会,按照论坛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导师和研究生人人知晓、积极参加,坚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不良学术行为。应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及时发布论坛信息,做好宣传、论文和壁报征集工作,并及时报道学术论坛活动的举办情况。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当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对邀请的专家、专家报告内容、研究生提交的论文,在意识形态上进行审核把关,并按照学校要求进行相应签报审批。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开展本单位学术论坛活动时,统一命名为“××年×××学院(基地)研究生学术论坛”,论坛活动原则上应包括专题报告、专家点评和研究生学术交流等环节,应当聘请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校内外专家学者担任点评嘉宾或做专题报告。

4、研究生院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承办学术论坛活动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各承办单位应当按照学校财务制度和预算执行,确保经费的规范、合理、有效支出。

5、在读研究生数300人以上的校内培养单位和校外培养基地须评选报送15篇以上优秀论文,100-300人的须报送不少于10篇,50-100人的须报送不少于5篇,50人以内的须报送不少于2篇。

6、学校设立论坛“优秀组织奖”,对在研究生学术论坛中认真组织、积极参与、成果突出、特色鲜明的培养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7、各培养单位将研究生参加学术论坛的情况记入学术报告学分。所有参加且作品符合论坛要求者,在评奖评优和综合考核时,均可在“ D2”项加1分;获评全校优秀论文一、二、三等奖者,均可在“D4”项参照校级科技类竞赛分别加5分、4分、2分。

8、所有参评论文应未在正式学术刊物或会议论文集上发表。若已发表,限定在2025年11月1日之后见刊,并请在文末注明发表刊物名称和拟发表时间。涉密论文禁止参加。所有校级优秀论文及论坛汇报ppt将汇编成集,并为获奖作者颁发奖励证书。论坛优秀论文集系非正式出版物,所收录论文不影响后期正式发表。

 征文须知.docx

                                                                           安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9月28日


  • 附件【征文须知.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