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抗击新型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助力打赢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阻击战,根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0〕30号)和《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强化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分层分类,精准资助困难学生
学校分层分类对疫情防控期间家庭困难研究生进行补助。
1、本人或直系亲属感染新冠肺炎的,因接触史、旅居史等被医学观察或隔离导致经济困难的;湖北籍或疫情严重地区学生因疫情影响致家长无法工作或其他原因导致经济困难的,结合学校认定的资助对象实际家庭经济情况(是否建档立卡、目前贫困生认定等次),分别给予1000-3000元补助。
2、其他地区非新冠肺炎患者,因疫情间接影响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500-1000元临时困难补助。
3、办理助学贷款的已毕业学生,因罹患新型冠状病毒导致经济困难,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展还款救助。
二、简化流程,全面做好开学前资助工作
1、全面排查学生困难情况。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资助工作,全面排查学生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罹患新型冠状肺炎或因疫情影响导致家庭经济困难情况,重点聚焦疫情严重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地区、边远地区,重点关注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
2、确保困难学生全覆盖。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继续加大常规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对学生现在急需的医疗保险、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进行重点宣传解读,充分考虑疫情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需求,及时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引导因疫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申请资助。
3、确保困难学生即时资助。
自即日起,各学院可根据困难学生实际情况,于每周一下午5点前,将填写好的附件1安徽中医药大学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2安徽中医药大学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汇总表、确诊病历资料等发送至研究生院分团委邮箱:409227512@qq.com,研究生院将实时审核,及时发放补助。所有纸质材料待开学后签字盖章统一上交。
三、加强宣传,做好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救助工作
1、延后还款期限相关政策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精神,对已毕业且处于还款期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还本付息的,可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2、还款救助办理流程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需主动联系助学贷款毕业生,积极宣传相关政策,履行还款救助的告知程序。让学生知晓本人(或直系亲属)因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失去还款能力的,可申请还款救助。
申请人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借款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确诊证明和病历复印件,及时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农村商业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在各县(市、区)教育局)提交还款救助申请。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联系人:王君怡,联系电话0551-62867921;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系人:卞锐,联系电话:0551-65536833。
3、信息上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需汇总本单位需要办理的研究生信息,并于每周一下午5点前统一将相关材料发送至研究生院分团委邮箱409227512@qq.com,如需咨询相关事宜可添加QQ:409227512(张老师)。
四、 统筹规划,加强学生返校后资助工作
学生返校后,学校将持续关注疫情影响较重地区的学生,通过为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减免学费、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进一步加大资助力度;学校及各学院要结合实际,重视资助育人,从心理疏导、情感关怀、就业帮扶等多方位全面关爱帮扶困难学生,确保家庭困难学生正常学习和生活。
附件:1-3.docx
研究生院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