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 招生和双选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09-18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博硕士研究生导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和双选资格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博导招生资格审核的条件和要求

1.本次博导招生资格审核是对2022年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一级学科学术学位博士生及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生带教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列入2022年安徽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2.本次博导招生资格审核的科研项目和经费基本要求:

1)学术学位博导:主持至少1项国家级纵向在研项目、或2项省部级以上纵向在研项目,且当前可支配的项目经费自然科学类3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15万元以上;或主持至少1项横项在研项目且当前可支配的到账项目经费50万元以上(详见附件1)。

2)专业学位博导:主持至少1项省部级以上纵向在研项目,且当前可支配的项目经费20万元以上;或主持至少1项横项在研项目且当前可支配的到账项目经费30万元以上。专业学位博导应具有主任医师(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中医、中西医结合学习背景,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在本专业领域中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详见附件1)。

3.本次博导招生资格审核将根据科研项目、经费、学术成果和带教水平等实行业绩赋分,赋分结果将作为分学科2022年博士招生计划分配的重要依据。对正在承担国家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博导,每个项目研究周期内奖励1名招生指标,此前已获奖励的项目不再重复奖励

4.学校新引进人才的计划分配参学校人事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和协议执行。

二、硕导双选资格审核的条件和要求

本次硕导双选资格审核工作主要根据培养类型、学科专业的不同,从师德师风、科研项目、经费、学术成果和带教水平等方面对导师招生资格实行分类审核。

1. 硕导双选资格审核分类

1学术学位Ⅰ硕导资格审核 含中医基础理论、中医临床基础、中医医史文献、方剂学、中医诊断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五官科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基础、中西医结合临床、药物化学、药剂学、生药学、中药学、药物分析、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理学、药物代谢动力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术学位硕导

2)学术学位Ⅱ硕导资格审核 含中医护理学、中医文化学、中医药信息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学学术学位硕导

3)专业学位Ⅰ硕导资格审核 含中药学、药学专业学位硕导

4专业学位Ⅱ硕导资格审核 中医硕士、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导。

2. 硕导双选资格审核的条件和要求

1有可用于研究生培养所必要的科研项目和经费,近3年来取得一定的学术成果。具体分类标准详见附件1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停导师当年双选资格:

①在上一年度国家或省级学位办组织的研究生论文抽查中,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不合格者;

②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研究生指导任务或对招收的研究生不进行正常的培养和指导

③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有严重损害学校声誉行为

④有违反国家和学校导师立德树人管理规定行为者;

⑤擅自离岗或长期出国(1年以上)无故不归者;

⑥无不参加审核者。

三、审核程序

1.博硕士研究生导师(含校内和附属医院导师)登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填写招生资格申请(详见附件2操作说明),博导另需填写《博导招生业绩申报赋分表》(详见附件3);由项目所在单位科研、财务等管理部门经系统审核后,于924日前将申请和赋分表提交至学科专业所在学位评定分委会,未按时提交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当年招生和双选资格。

2.各学位评定分委会按要求对申请者所提交材料认真审核后签署初审意见,于930日前将审核结果报送研究生院。

3.经学校导师遴选与考核工作专家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审核合格的博导列入2022年度招生目录、硕导参加2021年度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

四、其它要求

1.导师招生与双选资格审核工作是学校实行导师岗位化动态管理的重要措施,是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一位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含校外导师),按时收集申请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负责,切实做好本次导师招生与双选资格审核工作。

2.2021年新增导师已于遴选时完成资格审核,将直接列入导师双选名单。

3.导师本人填报的申请内容应全面、真实,申请者须对所填报内容负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导师资格并追责。

4.校外联合培养单位硕导填写硕士研究生导师双选资格申请表》(详见附件4),由项目所在单位科研、财务等管理部门审核后盖章后寄送至学科专业所在学位评定分委会(详见附件5)。

附件:

1.2021年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科研业务能力标准

2.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操作说明

3.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业绩申报表及赋分标准

4.硕士研究生导师双选资格申请表(校外导师填写)

5.学科专业所在学位评定分委会

6.安徽省教育厅科研及学术成果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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