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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须知!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徽中医药大学考点温馨提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12-15

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于1220-21日进行,为保证考生平稳顺利参加考试,特别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请各位考生考前务必认真阅读。

一、做好考前准备

1.下载准考证。20251210-21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合理规划行程。安徽中医药大学考点位于学校少荃湖校区(合肥市龙子湖路350号),考场设在教学楼A区教室。每场第1-48考场的考生从教学楼A区东门进入考场,49-78考场考生从教学楼A区西门进入考场。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尽量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安检时间,以免影响正常考试。

二、遵守考试时间

考生开始安检进场时间为上午7:50、下午13:20,严禁考生提前进入教学楼和教室;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即上午8:45、下午14:15后不得进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即上午11:00之前、下午16:30之前禁止考生交卷出场。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考试结束后,请携带好随身物品和证件,按照监考老师的指令依次离开考场,不聚集、不扎堆、不在考场逗留。

三、诚信参加考试

研考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全程联网监控录像)进行考试,考试全程使用智能巡检系统,自动识别考试违规行为,监控视频和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请考生仔细阅读《考场规则》(见附件),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和考务规定。如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四、主动配合安检

研考考生入场需经考点(智能安检门)和考场(金属探测仪)两次安检。考生须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安检工作,有序入场,如安检门报警,须配合完成复检,方可入场,因个人原因导致入场延误由本人负责。

1.进入考点后,考生须将物品存放在考点指定区域,只准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及符合规定的考试用品,通过安全检查方可进入封闭管理区域参加考试。严禁考生携带各类违规物品,如手机、笔记本(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环)、智能眼镜、耳机等具有储存或信号接收、发射功能的物品,避免携带易引发安检报警的物品,如钥匙、磁卡、打火机、雨伞、机械(电子)手表,以及金属材质的发卡、饰品、纽扣、腰带、文具、水杯、小刀等物品我校考点所有考场统一配备电子时钟和小刀。为了顺利通过安检,建议考生在入场前做好检查和规避。

特别提醒:所有科目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考生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考试,无论使用与否,一经发现,均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本次考试全部科目成绩。

2.如考生误带了违禁物品,时间充足的情况下应放回寝室或各学院内部设置的物品存放点。若已临近考试,在安检前将物品存放到集中存取点(分别设在图书馆南门广场、教学楼西门停车场),存取点的存储箱按考场号排列,考生须按本人当次考场号存放填写相关信息,存放时须静音并将闹铃等提醒功能取消,考试结束后凭准考证或者身份证件领取。考生在存取点应遵从现场工作人员引导,存取点不提供除手机外的其他私人物品存放。考生应充分预见到因存放而耽误进场、物品丢失等可能导致的后果非必要请勿携带,考点不负责保管。

3.对于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钢钉钢板、金属拐杖等)影响安检结果,需事先开具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学院审核盖章,安检时出具。

五、咨询与举报

如发现涉考违规违法行为,请及时向我校举报,涉及违法犯罪的向公安机关报警。我校考点咨询和举报电话:0551-68129409,邮箱:azykdb@ahtcm.edu.cn。

六、保持良好状态

近期天气寒冷,请各位考生注意防寒保暖、饮食卫生和交通安全等,保持充足睡眠,保持良好的应考状态,坚定信心,从容应考。

祝大家考试顺利,成功上岸!



                                                   安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考点办公室

                                                               20251215



附件:

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不得将手机带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按照考点要求存放手机等非考试用品。

三、考生只准携带2B铅笔、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无封套橡皮、绘图仪器等考试用品,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和照相、扫描等设备)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等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要求粘贴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六、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机构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七、考生应当在答题卡、答题纸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签字。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十、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