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4-27
根据《安徽中医药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研发〔2023〕11号)文件要求,进入博士阶段后第四学期的全体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研究生)于2023年前4月7日前完成考核。
现对博士生二级培养单位上报的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并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真实身份书面与研究生院联系。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7日-5月8日
联系人:刘鹤龄 电话:68129408
上一条:关于2023级硕士研究生《英语》课程免修免听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安徽中医药大学全国中医药研究生核心课程规划教材编写申报工作的通知